本报南宁10月13日电 (记者庞革平)“感谢组织的宽容和爱护……”日前,广西玉林市某区原副区长李某得知组织推荐他为自治区“担当作为、善作善成好干部”候选人时,感慨地说。
2019年,李某因违反相关规定但符合容错纠错情形,玉林市纪委监委对其进行了容错免责处理。在事后回访中,了解到李某工作积极、表现优秀、群众认可,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成效较为明显,推荐其为自治区“担当作为、善作善成好干部”候选人。
据了解,玉林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、激励和约束并重,在执纪监督工作中综合考虑动机态度、客观条件、性质程度和当事人一贯表现、挽回损失等因素,加强对容错纠错工作的沟通、协调、商议。同时,当地积极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,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。2019年以来,玉林全市回访被问责或受处分干部3764人,对74名领导干部进行容错免责减责处理,提拔使用了18名受纪律轻处分且影响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。
《 人民日报 》( 2020年10月14日 11 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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