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流动党员:
为了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,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现就流动党员建群开展组织生活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通知背景
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,越来越多的党员因工作、生活等原因长期居住在外地,无法在原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。为了加强这些党员与原党组织之间的联系,提高其党性修养和组织纪律性,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,我们建立了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机制,并通过本通知向各位流动党员宣传开展组织生活的相关事宜。
二、政策规定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第七章第三十二条规定:
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,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,应当保持经常联系,跟进做好教育培训、管理服务等工作。
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,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。
第七章第三十四条规定:
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,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。
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,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。
三、建群要求
各位流动党员需加入本通知附件中的“长艺流动党员之家”微信群,以便于接收通知和开展线上组织生活。
入群后,请各位党员及时修改群名片,保持群内秩序良好,遵守党的纪律要求,不得在群内发布与党员组织活动无关的信息。
能够邀请各位入群,是我们的荣幸,是我们的缘分,也是我们的责任,希望能够与各位流动党员能够进行愉快的沟通。
四、注意事项
各位流动党员应按时缴纳党费,缴纳标准按照党章规定执行(详情查看2023年9月13日学校发布的《关于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通知》可点击直达)。
若在参加组织生活过程中遇到问题,请及时与所在的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联系。
特此通知!
附件:
1.长艺流动党员之家微信群二维码
2.入群方式说明
请各位流动党员扫描二维码加入群聊,并及时以“姓名+电话号码”形式修改群名片。
3.联系人
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党办 罗梦婷 15111915591
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党办 肖 珂 19534196009
中共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
2023年10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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